Page 72 - 德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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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國投資環境簡介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接影響董事會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4) 股份兩合公司(Kommanditgesellschaft auf Aktien,簡稱KGaA)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股份兩合公司是股份公司(AG)和兩合公司(KG)的結合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體,該類公司必須至少有1名合夥人(無限責任合夥人)對股份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兩合公司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,一般有限公司可充當股份兩合公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司中的無限責任合夥人,股份兩合公司是股份公司(AG)的變化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形式,優點是負擔責任風險最小化,組合結構中承擔無限責任的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是一個有限公司,因而原本的無限責任被轉化為有限責任。股份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兩合公司對於資本投資者(有限責任股東)的人數沒有限制,股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份兩合公司必須在商業登記簿及當地的工商局登記,然該類型公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司在德國為數不多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5) 有限公司與兩合公司之組合(GmbH & Co. KG)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有限兩合公司是一種有限公司(GmbH)作為無限責任合夥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人(Komplementär)的兩合公司(KG),有限公司對有限兩合公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司(GmbH & Co.KG)的債務負全部責任,有限責任合夥人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Kommanditisten)則以自己的出資額度為公司債務負責。這種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組合形式非常適合於希望承擔有限責任又想擁有「非法人」身分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公司的靈活性的企業家。由於具有靈活性,有限兩合公司是一種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特別適合於中型企業與家族企業的公司法律形式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要成立有限兩合公司,無限責任合夥人和有限責任合夥人必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須訂立合夥協議,無限責任合夥人(有限公司)的股東也是兩合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公司的有限責任合夥人,與兩合公司的註冊程序一樣,有限兩合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公司也必須在商業登記簿和當地工商局登記。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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