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03 - 義大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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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  工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對於被集體解僱的每個受僱人,僱用人應向義大利社會保險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局支付一項財政資助,分30個月付清。對於任何待而未決的解僱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行為,僱用人必須提前支付這項資助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、社會保險制度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義大利的社會保險是強制性的,由義大利社會保險局管理,為受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僱人提供綜合福利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僱用人和受僱人(按照總收入核算)共同負擔社會保險支出,僱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用人負擔約三分之二,受僱人負擔約三分之一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1)工資補償基金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義大利勞工法有以下特殊規定: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A.  在臨時停工期間,發生不可歸責於僱用人或受僱人、或由總體經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濟環境造成的公司活動臨時減少的情況,要保證受僱人之薪資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B.  一旦生產恢復,要確保恢復僱佣關係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產業受僱人可以享受工資補償基金(Cassa Integrazione Guadagni,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CIG)。僱用人主要在受僱人不工作的情況下支付總工資之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0%,這筆支出隨後將由義大利社會保險局償還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C.  額外工資補償基金(Cassa Integrazione Guadagni Straordinaria,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CIGS)有助於保證改組、改造和轉換機制後恢復生產的企業恢復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先前的僱佣關係。只有僱用超過15人(含15人)的公司可以享受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額外工資補償基金。這項基金在受僱人不工作期間補償其總薪資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的80%,可連續支付12個月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2)退休規定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義大利的強制性國家養老金體系由僱用人為受僱人在其工作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生涯中支付的社會資助金,這筆補助金經會計師精算後繳納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1年義大利國會再次針對養老金制度進行改革,退休年齡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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