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60 - 捷克
P. 60

捷克投資環境簡介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除免稅能源或使用免稅能源以外,將免稅能源用於其他目的的實體也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需繳納能源稅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電力稅的徵收標準為每兆瓦28.30捷克克朗。天然氣稅(視種類、用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途等),稅率從30.60克朗/MWh至264.80克朗/MWh不等。固體燃料為8.50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克朗/每十億焦耳(Gigajoule)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(七)道路稅(Road Tax)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為因應俄烏戰事造成之燃油價格飆漲,捷克財政部於2022年3月9日公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告,取消12噸以下的轎車、貨車及卡車之道路稅,以減少對捷克運輸業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者之衝擊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註:車輛行駛於捷克高速公路時,無論營業用或自用車輛皆須貼有高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速公路通行證(加油站及鄰近邊境休息站均有販售)。以小客車為例,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3年牌價為:10天310克朗;1個月440克朗;1年期1,500克朗。2024年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起為:10天270克朗;1個月430克朗;1年期2,300克朗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(八)不動產稅(Real Estate Tax)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不動產稅包括土地稅及建築物稅,根據每年1月1日當時的不動產持有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情形1次繳納當年全年不動產稅。一般每年由地主或建築物擁有者繳納,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然而,在特定情況下,繳納者亦可能為使用者或承租人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土地稅率根據用途不同而改變,自2010年1月1日起,建築用途之土地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課徵每平方公尺2克朗,其他用途之土地課徵每平方公尺0.2克朗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(九)地方稅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目前捷克並沒有課徵地方稅。一些地方上的費用係針對公司所製造之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廢棄物課徵,以及某些商業活動如經營溫泉療養中心、旅館住宿業、還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有電視廣播之收視及收聽來課徵。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50
   55   56   57   58   59   60   61   62   63   64   6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