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8 - 捷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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捷克投資環境簡介
休假,法定的最長休假時間為4週(160小時)。
自2023年2月起,倘雇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,雇主為雇員負擔之社保
費可享雇員總薪資5%折扣:
● 55歲(含)以上
● 照顧10歲以下孩童
● 照顧10歲以下需仰賴他人幫助第1至4級之近親
● 無論年齡,正於大專院校進行職涯相關學習(線上、遠距、夜間部與
混合學習除外)
● 工作合約開始前12個月曾參與捷克勞動與社會部(Ministry of Labour
and Social Affairs)失業培訓
● 為身障人士
● 未滿21歲
(四)增值營業稅(Value Added Tax;VAT)
捷克增值營業稅法案乃是根據與增值稅相關之歐盟法律指令。增值稅
課徵對象為(1)捷克境內之商品與服務供應;(2)進口到捷克之商品或
捷克自其他歐盟國家購得之貨物。
企業一般可申請退回增值營業稅。某些服務(醫療、教育、財務服
務、保險服務及不動產之長期出租)原本即免徵收增值稅,毋須申退增
值營業稅。
貨物出口與供應到歐盟國家免課增值營業稅,但有權利恢復課徵增值
營業稅。一般而言,提供服務予成立於國外之企業在捷克是不課稅的。
另一方面,當取得的服務來自國外時,公司有義務根據「反向課稅」的
原則加計增值稅。
現行增值營業稅主要分為三類,一為基本稅率21%,適用大部分貨品
及勞務;二為較低稅率15%,適用於特定貨物,如基本食品類、書籍、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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