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8 - 捷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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捷克投資環境簡介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休假,法定的最長休假時間為4週(160小時)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自2023年2月起,倘雇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,雇主為雇員負擔之社保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費可享雇員總薪資5%折扣: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●    55歲(含)以上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●    照顧10歲以下孩童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●    照顧10歲以下需仰賴他人幫助第1至4級之近親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●    無論年齡,正於大專院校進行職涯相關學習(線上、遠距、夜間部與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混合學習除外)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●    工作合約開始前12個月曾參與捷克勞動與社會部(Ministry of Labour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and Social Affairs)失業培訓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●    為身障人士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●    未滿21歲


                    (四)增值營業稅(Value Added Tax;VAT)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捷克增值營業稅法案乃是根據與增值稅相關之歐盟法律指令。增值稅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課徵對象為(1)捷克境內之商品與服務供應;(2)進口到捷克之商品或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捷克自其他歐盟國家購得之貨物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企業一般可申請退回增值營業稅。某些服務(醫療、教育、財務服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務、保險服務及不動產之長期出租)原本即免徵收增值稅,毋須申退增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值營業稅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貨物出口與供應到歐盟國家免課增值營業稅,但有權利恢復課徵增值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營業稅。一般而言,提供服務予成立於國外之企業在捷克是不課稅的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另一方面,當取得的服務來自國外時,公司有義務根據「反向課稅」的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原則加計增值稅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現行增值營業稅主要分為三類,一為基本稅率21%,適用大部分貨品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及勞務;二為較低稅率15%,適用於特定貨物,如基本食品類、書籍、特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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