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06 - 中國大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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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大陸投資環境簡介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中國大陸地區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得;提供著作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,不包括稿酬所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得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5)經營所得,是指: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A  個體工商戶從事生產、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,個人獨資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企業投資人、合夥企業的個人合夥人來源於境內註冊的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個人獨資企業、合夥企業生產、經營的所得;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B  個人依法從事辦學、醫療、諮詢以及其他有償服務活動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取得的所得;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C  個人對企業、事業單位承包經營、承租經營以及轉包、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轉租取得的所得;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D  個人從事其他生產、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6)利息、股息、紅利所得,是指個人擁有債權、股權等而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取得的利息、股息、紅利所得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7)財產租賃所得,是指個人出租不動產、機器設備、車船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以及其他財產取得的所得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8)財產轉讓所得,是指個人轉讓有價證券、股權、合夥企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業中的財產份額、不動產、機器設備、車船以及其他財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產取得的所得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9)偶然所得,是指個人得獎、中獎、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質的所得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1)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(工資、薪金、勞務報酬所得、稿
                   應納稅所得額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酬所得、特許權使用費所得),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
                   的計算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額減除費用6萬人民幣(幣值下同)以及專項扣除、專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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