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09 - 中國大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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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貳章  投資法規及程序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中國大陸地區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得年度匯算清繳,稅款多退少補。自2021年1月1日起,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在納稅人累計收入不超過6萬人民幣的月份,暫不預扣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預繳個人所得稅;在其累計收入超過6萬元的當月及年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內後續月份,再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居民個人向扣繳義務人提供專項附加扣除資訊的,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扣繳義務人按月預扣預繳稅款時應當按照規定予以扣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除,不得拒絕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非居民個人取得工資、薪金所得,勞務報酬所得,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,有扣繳義務人的,由扣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稅款,不辦理匯算清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繳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2)納稅人取得經營所得,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,由納稅人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在月度或者季度終了後十五日內向稅務機關報送納稅申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報表,並預繳稅款;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辦理匯算清繳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3)納稅人取得利息、股息、紅利所得,財產租賃所得,財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,按月或者按次計算個人所得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稅,有扣繳義務人的,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代繳稅款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外籍人士的下列所得,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:(1)從外商投
                   關於外籍個人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資企業取得的股息、紅利所得;(2)符合國家規定的外籍專
                   有關津補貼的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家的工資、薪金所得;(3)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
                   政策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期間,外籍個人符合居民個人條件的,可以選擇享受個人所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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