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20 - 巴拉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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巴拉圭投資環境簡介
關稅區域:包括巴拉圭主權直轄的陸、水、空區域,上述範圍內都
採取相同繳稅及適用進出口經濟限制。自由貿易區不納入關稅區域範圍
內。
第三國家及其他國家:屬於其他國家主權的區域。
貨品通行:自關稅區域或第三國引進貨品至自由貿易區。
出口:從自由貿易區運送貨品至關稅區域或第三國家,及國內半成
品銷售予自由貿易區或其他自由貿易區的廠家,目的為加工完成製造或
包裝,隨後並運送至關稅區域。
第 三 條 除第523/95號法令及本法令外,自由貿易區將一體適用國家所有的
法令。
相關單位有需要時,可進行查核,但應與國家自由貿易區委員會互
相協調。
國家自由貿易區委員會的運作,應與其他管理單位有效協調,簡化
及快速辦理相關事項,並依據第523/95號法令及本法令執行。
第 四 條 自由貿易區必須設立在私有土地,周遭須妥善圍堵,確保能與關稅
區域隔離,並只能設立一個出入口。
國家自由貿易區委員會與海關總局協商建立該區圍堵及出入口相關
規定。
第二節 自由貿易區的活動
第 五 條 自由貿易區內可單獨或合併執行下述活動,並取得第523/95號法令
及本法令規定的優惠及免稅:
一、貿易活動:在區內銷售貨品的貿易業者,包括存貨、挑選、
分類、操作、貨品或原料混合,而貨品並無任何改變。
二、工業活動:貨品生產及出口業者,生產過程為原料加工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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