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41 - 巴拉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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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  錄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、將放棄的貨物或原料的全部清單,必需標明數量、箱型、商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品細節及有效期限,如果有載明的話;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、關稅目錄、輸入自由貿易區的表格號碼及日期、正確儲存地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點;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五、該債務的每月清算表至聲明日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該宣誓聲明書必須附有下述文件正本或經認證的影本: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、向債務人要求付款的明確證明。該通令應給予自接到通知後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次日算起10個工作日期限,如債務人未履行,將進行銷毀、出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售或拍賣。本通令必需寫明:申辯人姓名及地址、債務人姓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名、輸入自由貿易區之表格號碼及日期及債務金額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、如有的話,雙方所簽署的合約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、輸入自由貿易區的表格及商業發票。


                  第七十八條    如構成第七十五條第一項放棄情況時,申請人必須呈報一份宣誓聲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明書,該宣誓聲明書中必須包含: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、聲請人姓名及地址;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、將放棄的貨物或原料全部清單,必需標明數量、箱型、商品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細節及有效期限,如果有載明的話;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、關稅目錄、輸入自由貿易區的表格號碼及日期及正確儲存地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點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該宣誓聲明書必須附上貨物輸入自由貿易區的表格及相關商業發票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正本或經認證影本。

                  第七十九條    如將放棄的貨物無任何商業價值,開發管理公司經與委員會及海關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總局達成協議後,得下令銷毀該貨物。銷毀時需有前述二單位官員陪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同,同時必須將過程做紀錄,登記所有銷毀貨物的詳細資料。本項銷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毀,管理開發公司不須負任何責任,且所有費用完全由申請放棄該貨物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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