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24 - 巴拉圭
P. 124

巴拉圭投資環境簡介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變,無論其來源為國內或是進口,也包括包裝作業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、服務活動:針對區內廠家提供機械維修及保養服務的業者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針對國際市場營運的服務業者,授權國家自由貿易區委員會核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定,並依照本法令第六章的規定辦理。


                  第  六  條    自由貿易區內可依照本法令規定進行零售買賣。

                  第  七  條    禁止在區內運送或生產武器、炸藥、彈藥及其他軍事使用的物品,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與其他違反國家利益的產品。



                  第三節  國家自由貿易區委員會

                  第  八  條    國家自由貿易區委員會為一自治組織,與國家行政權體制聯繫需透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過財政部,組織架構將指定三位次長,第一位隸屬財政部,第二位屬於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工商部,第三位屬於公共設施交通部共同組成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旦通過設立自由貿易區,區內代表廠家及領取區內開發管理許可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證的公司代表人將共同加入委員會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區內代表廠家及開發管理公司代表人各自直接選出,但由財政部負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責召開選舉,每一任為3年。如上述兩項選舉無法辦理,將不影響委員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會的功能。委員會的代表人士將負責主持區內代表廠家,及區內開發管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理公司代表人的選舉大會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自本法令頒布後第一年期間,委員會代表由區內第一家運作廠商,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及首家領取自由貿易區開發管理許可證的公司先行擔任,迄至區內有兩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家運作廠商及第二家領取相同許可證的公司後,再舉辦前述選舉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委員會主席的職位每年由會員輪流擔任。

                  第  九  條    前述三位次長組成後的30天期間,委員會將建議行政體制提名一位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行政主任及所需的管理人員。指派人員將由委員會直接管轄。行政主任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候選人需專精管理,並通曉自由貿易區或國際貿易知識。行政主任可請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116
   119   120   121   122   123   124   125   126   127   128   12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