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31 - 巴拉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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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  錄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及業務規則、內部規則及所發布的通告。為確認區內業者按照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前述約定,正常營業及符合訂定的安全標準,開發管理公司可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進行檢查區內業者的地產及廠房;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十三、主管所有的有關契約,及批准區內業者契約轉讓事項;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十四、推廣及方便區內各項交易活動,及區內其他活動的進展,訂定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業者契約、相關投資計畫及電腦庫存控管系統需含有的項目;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十五、提供委員會所需的自由貿易區業務資料及其他統計資料,查看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業者所提供資料;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十六、管理開發公司的自有建築需依照全價投保全險,另外要求區內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業者投保廠房及相關設備保險;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十七、訂定區內業者履約保證條件、儲備金額及其他所需條件;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十八、批准貨物及人士停留及進出自由貿易區,並依要求發出及檢查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進行此事項所需證件;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十九、其他指定任務。



                  第五節  自由貿易區業者

                  第二十四條    區內業者為擁有權利進行本法令第三章所述活動的民間、當地或國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外公司、或人士。

                  第二十五條    與開發管理公司簽署合約者,並獲得在區內營業者稱為區內業者。

                  第二十六條    宣布破產或財產遭限制者不得成為區內業者。


                  第二十七條    區內業者所需辦理手續:須先向開發管理公司申請,申請資料須含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有合約計畫、投資計畫及其他開發管理公司內部規定所指定資料。

                  第二十八條    申請手續進行時,須辦理計畫租用或購買的地點,因此得進行預定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存款手續,金額由開發管理公司依照內部規定來決定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如果計畫設置租用或購買的地點遭拒絕,開發管理公司將退回預定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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